(三)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带团队的能力。
(四)表现优秀,业绩明显,潜力较大。
第九条 技术业务骨干及其后备人员人选条件:
(一)在公司核心业务的岗位中工作。
(二)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三)有管理重大项目或同时管理多个项目的能力,在团队中具有一定的专业威信,
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带头人的作用。
第十条 经营管理岗及后备人员人选范围:
(一)经营管理领导后备人选,一般应是同级的副职领导、同级助理和下一级部门的正
职领导。同级、同职的岗位可互为后备人员。
(二)经营管理岗后备人选,为职能管理部门核心岗位人员。
第四章 选 拔
第十一条 核心员工的选拔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建立评估标准,确定具体的工作原则和工作安排。
(二)各部门根据部门经营目标和业务重点,初步确定部门核心岗位和预选人员名单。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岗位价值评估方案,组织对初选核心岗位进行量化评估,
评估办法,见附件:《核心岗位价值评估》。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岗位能力素质模型,组织部门对后备人选能力素质进行评
估。评估办法,见附件:《核心岗位能力素质评估方案》。
(五)公司领导班子根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评估结论和建议,审批确定核心员工名
单。
第十二条 部门
“
”
对拟当选人员的初步确定要按照 德、能、勤、绩 四个方面进行,要在全
“
”
面评估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基础上,要以 品行正、能力强、潜力大 为标准严把核
心队伍入口关。
第十三条
“
” “
”
对后备人选的评议,内容包括 职业发展建议 和 能力素质 两个方面。评议
“
”
应以 推荐任职层次 的岗位要求为标准。评议项目主要有:
(一)职业发展建议:职业发展方向、推荐换岗和任职层次;
(二)素质能力:职业素养、敬业精神、个性特质(不评分)、身体素质、管理能力、技
术业务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