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工作能力目标设立的要求
主要针对员工个人在工作中体现的知识学习能力、理解判断力、开拓创新
力、协调交涉力、指导统帅力、沟通协调服务能力、监督指导等方面的能力进行
考评。
第三章 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每季度首月 1-7 日检查并考评公司每位被考核者绩效情况,各
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将在公司内部网上公布。
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绩效考评会议,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针对上一阶段绩
效完成情况进行检讨、分析,找出差距产生的主要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确
定需要重点辅导的部门和人员。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体系考核过程采用横向考评、上级考评、下级考评相
结合的方式。
1.
上级考评:由直接上级在考核期期末,对下属各绩效考核因素完成情
况进行考评。考核主要要素是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
2. 横向考评:根据岗位职责,选择相关部门或同事进行考评,考评重
点是协调能力和服务质量。部门负责人的横向考核由其他部门负责人参与考评,
员工的横向考核由其同部门的同事参与考评。
3.下级考评:由全部直接下级对上级进行考评,考核要素是工作能力,
重
点是沟通能力、监督能力和帮助指导能力。
4.工作绩效的考评参见《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表》。
5.
工作能力和态度的考评参见《绩效考评因素定义表》和《考核指标
权重表》。
6.考评结果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各绩效考核人权重比例的调整
根据公司各部门职责以及年度考核目标侧重的差异,各考核人权重的不
同比例应定期调整,即上级、下级、横向考核者权重的调整。具体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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