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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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二、调整依据
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当地同行业或相当规模的薪资数
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1、通胀水平。参考届时的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
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公司盈利状况。
3、组织结构调整。
三、个别调整
岗位变动等根据新岗位所在薪级进行调整。
第六章 后续修订
一、 薪酬体系将随着公司的发展以及治理水平的提高不断完善,主要是增加任
期激励、期权激励等长效考核办法。
二、后续修订须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七章 其他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领取除上述报酬以外的其他收入,不
得享有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补贴;
二、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则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
酬。同时,必须向公司赔偿违约金,如造成损失,应赔偿损失并依法承担其它民事责
任: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三、本制度通过后的效力溯及二 00 八年度。
四、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