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培训时间
员工培训中心每月的第四周周一将根据参加培训的人数确定是否开
办岗位适应性培训班。
第九条 培训地点及期限
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的员工须参加为期六周的文化培训及劳动锻炼。
其中一周为在市委党校的封闭文化培训(培训期间吃饭和住宿免费),
另五周为在生产总部的劳动锻炼(培训期间吃住自理)。
中基层干部从事培训工作,期限为一个月。
第十条 培训期间的待遇
凡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的员工及中基层干部在培训期间的待遇与原
工作岗位相同。
第十一条 考核
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考核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
文化培训期间的考核,由员工培训中心负责,从组织纪律、文化认同、
心得体会、文化考试等方面加以考核;另一部分为劳动锻炼考核,由生
产总部干部部和员工培训中心共同负责,主要从劳动态度、考勤记录、
思想汇报、书面考试等方面进行。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的员工在文化培
训期间写两篇学习心得,在劳动锻炼期间每周需提交一份思想汇报。
培训工作期间,员工培训中心对中基层干部担任辅导教师期间组织纪
律、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参加培训的中基层干部每半月递
交一份思想汇报。
第四章 再上岗和劝退
第十二条 再上岗
经过岗位适应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可以到各部门应聘,也可由人
力资源部和员工培训中心共同负责重新安排工作。各部门在同等条件下
应优先考虑录用经岗位适应性培训合格的员工。
中基层干部结束培训工作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一级人力资源委
员会的考核意见安排其工作岗位。
员工和中基层干部重新上岗后,员工培训中心将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跟
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