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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人本中心教育培训部统一办

理,报销费用范围为学费、往返

交通费(火车、轮船、长途汽车

普通座票)

、住宿费等与学习密切

相关的费用。 

(1) 脱产学习的,发放学习补助费 10 元/天,一学期发放一次,学期结束

后发放;保留除岗位工资和月奖金外的所有福利待遇(但集团总裁特批的除

外)。每年可报销二次往返交通费。学习期间,因工作需要返回单位的,由

该单位报销往返交通费;已配备公务自用车的,按《新奥集团公务车配备制

度》报销有关费用,不再报销往返交通费。予以报销住宿费,住宿标准为学

生公寓,总裁特批的除外。 

(2) 非脱产学习的,发放全额工资,不享受学习补助。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报销往返交

通费。 

4.2.3 费用在各单位培训费用中

列支。 

4.3 职称考评、技能等级鉴定 

4.3.1 员工须按新奥集团有关规定办理职称考评和技能等级鉴定手续。 

4.3.2 参加职称考评的员工,其学历、资历等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审条

件,且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外语和专业考试、评审并获得通过。 

4.3.3 参加技能等级鉴定的员工,其文化程度、工作年限等须符合国家劳动

部门规定的技能等级鉴定条件,且参加按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技能等级标准

进行的技能等级鉴定并获得通过。 

4.3.4 员工在获得职称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后,可向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申请

为其报销部分或全部考评、鉴定费,包括考试费、评审费、鉴定费、证书费

等。报销需凭国家统一的标准票据。 

4.3.5 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根据专业、工种对口情况,提出是否予以报销及报

销比例的建议。原则上,专业、工种与岗位工作完全对口的,予以报销 100%

经费;专业、工种与岗位工作相关性较大的,予以报销 50%经费;专业、工

种与岗位工作有一定相关性的,予以报销 25%经费;专业、工种与岗位工作

不相关或相关性较小的,费用由员工个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