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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

信任关系,满足员自我实现的需要,开发员工的潜质,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 

第十条  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一)内部培训 

1.  新员工培训。具体内容见《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2.  岗位技能培训。具体内容见《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3.  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

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

 

4.  继续教育培训。指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员工每年均须参

加不少于

72 小时的继续教育。每年由各相关专业部门与综合部共同商议并于年初提出本专业

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报综合部,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5.  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

灵活实用的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综合部汇报培训情况。

 

(二)外派培训 

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包括中航物业总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国

内外短期培训,另外还包括上岗证书、资格证书培训等。具体内容见《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办法》。 

(三)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第三章    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一)培训需求分析; 

(二)设立培训目标; 

(三)设计培训项目; 

(四)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十二条 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综合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