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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薪资调整:

    (一)本薪及生活津贴的调整依据个人绩效。

(二)本薪调整幅度:A 等加薪级四级,B 等加薪级三级,C 等加

薪级二级,D 等加薪级一级。

-1 各职务薪资等级

职位

年资

A 等

B 等

C 等

D 等

经(副)

十年以内
十年以上

厂(副)

十年以内
十年以上

科(副)

十年以内
十年以上

组长

十年以内
十年以上

作业员

十年以内
十年以上

(三)生活津贴的调整幅度:

    由总经理依据员工的考核成绩、职务、工作年资及公司经营状况

分别核定金额。

    (四)公司营业状况特差时,得酌情降低调薪额度,或暂不调整。

    (五)调整金额人数比例:A

  

等, %;B、C

  

等, %;D

 

等, %。

(六)本薪达到薪级上限时,即不再调整,生活津贴则减半发给。

-2  主管津贴金额

职等

职位

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