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试用员工职位薪酬:
(a)从外单位调(聘)来集团工作的员工,不包括从集团所属企业调到集团总部的员工在试用期中执
行试用期薪酬,不论其学历、资历,一律拟聘岗位职务起点薪酬低
1 档执行。
(b)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执行定岗职务薪酬,凡试用期满,用人部门未考核定岗而仍在总部工作
者,将继续执行试用期薪酬。
4.其他薪酬执行办法
(1)工龄薪酬:
为鼓励员工长期投身集团事业,并兼顾员工的资历,集团设工龄津贴,其薪酬标准是:
(a)本集团企业薪酬,每 1 年工龄津贴 10 元(从聘、调入集团之日计算,最长集团工龄算至 1984
年
6 月集团开业之日)。
(b)一般工龄,每 1 年工龄津贴 5 元。
(2)奖金:
集团月度奖金包括全勤奖和效益薪酬,全勤奖未分档次,而效益薪酬按岗位薪酬系列对应设置档
次
(见表 1—1)。月度预发效益薪酬不设浮动范围,由人事部根据考勤情况核发效益薪酬。半年度或年
度效益薪酬则设有浮动范围,系数在
2.0 以上者,浮动范围为±0.3,系数在 2.0 以下者,浮动范围为
±
0.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考核,人事部依据各部门考核结果发放奖
金。试用员工按同档正式员工奖金标准
50%计发。
(3)在岗职务津贴:
(a)根据各岗位对员工知识、技能的要求及员工责任的大小,设置在岗职务津贴,凡是定岗员工,
正常在岗履行职务,按各岗位职务津贴标准全额发给。
(b)试用员工,正常在岗履行职务,按试用岗位职务津贴标准的 50%发给。
(c)凡病假超过 8 天(含 8 天,下同。但不含因公受伤治疗期间)、事假超过 5 天、旷工超过 1 天(注:
跨月度的病事假在下月度中累积计算
)扣发 50%的职务津贴。凡病假超过 15 天、事假超过 10 天、旷
工超过
2 天的员工,当月不享受职务津贴。
(4)书报津贴:
书报津贴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情况确定,员级以下任职人员每月津贴 15 元,助理级职务任职人
员每月津贴
30 元,中级专业职务任职人员每月津贴 60 元,高级专业职务任职人员每月津贴 90 元,
教授级专业职务任职人员每月
120 元,发至在岗人员。
(5)其他各项津贴:
为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并考虑集团实行情况,集团有如有几项补贴,其标准与发放范围为:
(a)物价补贴:385 元(每人、每月,下同),发至在册员工;
(b)水、电、气补贴:100 元,发至在册员工;
(c)工会福利:100 元,发至工会会员;
(d)计划生育补贴:30 元,发至领取独生子女证员工;
(e)劳动保护费:60 元,发至在岗员工;
(f)清凉饮料费:60 元,发至在册员工;
(g)中餐补助费:300 元,发至在岗员工。
表
1—1 ××通信公司职务薪酬系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