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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 10 年后不再增加。

    

3、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集团公司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

4、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 1000 元/月以下,二档为 1000-4000 元/月,三档为 4000 元/月以上。

津贴每月据实发放。

5、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集团公司执行者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

6、工作地点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员工享受月伙食补贴 150 元;各分子公司的伙食补贴可参

照集团公司标准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决定后,报集团公司执行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

7、女工卫生费为 20 元/月。

8、需值班的特殊部门按实际考勤(每天 1 人并规定值班时间)计算,值班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基本工

资计算。计算公式:日值班工资=日基本工资/8 小时*日值班时间

    9、年终效益奖金由执行总裁办公会确定。

10、年度累计请假 1 个月的员工,不享受效益奖金。

十、试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的薪酬为该岗位岗位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3、新入职大学生试用期待遇,双学位 900 元/月;大学本科 800 元/月;大学专科 760 元/月。

十一、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

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
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详细情况参

见《集团公司绩效考核手册》。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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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相连的两次绩效考核之间的月份发生岗位变动,如在新岗位上工作时间超过两个月,则以

新岗位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考核期的考核结果,否则,以原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考核期考核结果。
在考核期结束时依据考核结果补发绩效工资余额。

4、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

源部执行。调整后的薪酬级别,从调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计算。

十二、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