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与年休假相关的待遇及计算方法
1、年休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2、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按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
休年休假工资。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
工资收入。
3、日工资收入=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
资报酬前 12 个月(不满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剔除
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21.75 天。
五、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年休假的处理
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休
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
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不
支付工资报酬(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应
—
享受年休假天数 当年已安排休假天数)。
已安排年休假且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扣回。
六、对劳务派遣工年休假的处理
劳务派遣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劳务派遣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公司
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
天数的,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劳务
派遣工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