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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课室由主管课长,课长级人员由经理,经理、协理由副总经理或派专人办
理。

4.6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

 

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4.7 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表册送齐,致使后来接任
人员无法接收或有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期限补交者,应由接任人员同
临交人员呈报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论,徇情不报的,予以惩处。

4.8 接任核对或盘查交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临交人员或单独通报上司,
倘有隐匿,除予以惩处外,应与前任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员工离职办理程序

1. 目的:规范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作业。

2. 范围:公司各部门。

3. 作业内容:

3.1 申请离职员工需填写《离职申请单》。

3.2 员工服务部收取离职人员工衣、工作卡、暂住证等证件。

3.3 员工服务部依据考勤计算当月工资(按比例扣除暂住证费用),送财务
部审核。

3.4 离职人员需交还所有公物(含各种资料、工具及所借公司物品)经其所在
部门审核。

3.5 离职人员将办公桌、衣柜的钥匙交还员工服务部,并经验证后签字。

3.6 离职人员办完以上手续后,再交员工服务部签字,主管核准。所有手续完
毕后,离职者签订《离职确认书》,综合管理部发放离职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