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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地产公司承担该职员在地产服务产生的部分。

3.5  职务任免:

所属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职位的任命,需经地产公司审核,并报集团审批;

部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的任命由所属地产公司审批,并报集团备案。

3.6  专业指导及技术支持:

3.6.1地产公司应对其所属物业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专业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3.6.2地产公司应至少每半年对其所属物业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状况进行分析,以及

时掌握物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监督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3.7  内部审计:

地产公司应对其所属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至少每年对其

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

     3.7.1 现行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是否与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及集团规定相违背。

3.7.2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8  人事重大事件监管:

所属物业公司对其已经或预警即将发生的重大人事事件应及时向地产公司进行通报,

如职员重大违章违纪、人身伤亡、劳动纠纷、群诉事件等。地产公司应及时给予回复并

提供支持。

4.  参考文件

4.1 《物业人力资源手册》

2011 年 1

   

月                   

 

   万科集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