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 集团公司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员工招聘,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各类招聘文件、
招聘广告和招聘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和管理。
5.2.5 人才招聘计划分为定期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计划。定期招聘计划主要是面
向院校招聘毕业生而制定;临时招聘计划主要是面向社会招聘在职(有工作经
验)人员而制定。
5.2.6 定期招聘计划还应分别报大连市计划委员会及大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
务中心。
5.3 招聘程序
人员招聘流程见附图;
人员招聘流程描述见附表。
5.4 劳动合同管理
5.4.1 员工在与集团公司共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时,均须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
同。集团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书》是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由大连
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是集团公司和正式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也是明确
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经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
人和员工本人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签订时,文字要表达明确,
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集团公司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印章,员工必须本人签字、盖章并注明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亦
须注明。员工通过欺诈手段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一经查实即行终止,集
团公司概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4.2 依据《劳动合同书》内容,其条款分为法定条款和协商条款两部分。法定
条款部分不得更改,协商条款内容详见“《劳动合同书》补充条款”。
5.4.3 根据员工岗位的工作性质,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保密条款及
其他特殊内容。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保密合同、承诺书
和培训服务协议书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附录,与劳动合同不可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