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养老保修购买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出现养老
保险中断需接续者,到个人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
第二节 生育保险
一、缴费基数:由昆明市社保局按上一年度的省内社会平均工资核
定。
二、缴费费率:公司承担 0.9%
, 个人不承担。
三、生育保险办理:参统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发生生育
或流产等情况的,须在半年内到社保机构生育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
的领取,办理时间为每月 1 至 10 日。
产假待遇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生育保险费领取标准:
(一)生育费用标准:
顺产:1800 元、难产:2300 元、刮宫产:3500 元
(二)流产费用标准
不满三个月:300 元、三个月以上:500 元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期间的休假工资,按照核定的本人上一年度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平均工资支付,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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