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留长发;
B
手脏;
C
站立姿势不正;
D
手插口袋;
E
衣袖、裤脚卷起;
F
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4
、 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
5
、 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6
、 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
、 培训课旷课;
8
、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9
、 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
、 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11
、 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13
、 上班时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厕所;
14
、 穿工作服进入商店(为客人买东西例外);
15
、 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6
、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7
、 在公共场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18
、 违反更衣室规定。
乙类失职
1
、 上下班不签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签卡和替别人签卡;
2
、 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
3
、 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
4
、 隐瞒事故;
5
、 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
6
、 拒绝执行管理员/
部门主管的指示;
7
、 上班时打瞌睡;
8
、 涂改工卡;
9
、 违反安全规定;
10
、 在酒店内喝酒;
11
、 进入客房(工作例外);
12
、 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
、 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
14
、 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
15
、 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16
、 不报告财产短缺;
17
、 在酒店内乱丢东西;
18
、 不遵守消防规定;
19
、 损坏公物;
20
、 工作表现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
、 不服从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
、 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
23
、 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24
、 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
、 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作不道理交易;
26
、 泄露酒店机密情况; 调戏或欺侮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