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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

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

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
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

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

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 6 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

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 职务任免

    

  

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 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

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 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 职务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 迁调

    

  

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

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

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 10 日内,其他人员

应于 7 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