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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业务单元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以业务单元竞争战略为核心, 按照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

与成长四个评价维度设置指标体系。其中财务是对过去业绩的评估,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是

对驱动未来业绩的评估。

    评价指标根据业务单元竞争战略和经营状况,选取重要的、关键的指标进行评价。原则上各业务单

元定量指标权重占 80%,定性指标权重占 20%。

    第十一条 业务单元业绩评价按照《中粮集团业绩评价操作手册》(附件一)执行,主要包含以下

流程:

    1、确定指标和权重

    各业务单元根据年度经营和工作计划以及全面预算确立评价指标和权重的初步方案,经主管领导

审核后提交绩效评价办公室,由绩效评价办公室统一审核下达。业务单元提出评价指标初步方案时

须参照以下原则:

    (1)定量指标原则上占 80%的权重,其中财务类指标的权重不超过 60%。

    (2)重要的、对推进战略有关键作用但不宜量化评价的指标即定性指标原则上占 20%的权重。

    2、设定评价标准

    (1)定量指标原则上设两个目标值,即预算值和历史值。预算值来源于全面预算,须在综合考

虑战略推进需要、内部经营管理现状、外部市场的状况下得出。历史值根据上年度实际完成值确定,

主要强调增长性。原则上历史值占 80%的权重,预算值占 20%的权重。

    (2)定性指标根据主管领导提出的评价标准设定。

    3、签订业绩合同

    绩效评价办公室根据确认的评价指标、权重和标准,按照统一格式制定业绩合同,由绩效评价办

公室组织主管领导和业务单元总经理签订。业绩合同一式三份,主管领导、业务单元总经理、绩效评

价办公室各存一份。

     4、过程控制与管理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主管领导以评价指标为依据,参照管理报告,对业务单元的指标完成情况进

 

行监督和指导。

    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业务单元可以向领导小组申请变更指标一次,经领导小

组批准后由绩效评价办公室调整。

     5、评价计分

    (1)各业务单元在规定时限内根据规则计算本年度定量指标得分,并结合外部市场情况撰写总

结报告阐述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2)在年度总结和预算会上,业务单元总经理代表业务单元进行述职,董事长、总裁、主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