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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夏季饮料费:1-9月,每人每月30元;

2.劳保费:每人每月20元;

3.节日补助:春节每人200元,元旦每人100元,国庆节每人 100 元,

三八妇女节,妇女每人50元;

4.医疗费:员工每月发医疗津贴 40 元,住院治疗经医院证明支付 9%,工

伤医疗费由公司全额负担;

5.独生子女费:属独生子女家属员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500元(独生

子女年满18岁停发);

6.子女教育费:有子女在校学习的员工,按在校子女每人每月10元

发给子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丧葬,每次补助

800元。

    

第五条 员工的每月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在发薪日一并领取,每月5日为

发薪日,当月发上月工资。

    

第六条 有关扣薪扣奖事宜的处理

(一)缺勤扣除

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2.病假;

3.事假。

按考勤管理规定扣除工资、资金及其它待遇。

(二)工作负伤疾病的缺勤

因工作负伤疾病缺勤时,应于一周内提出医院证明,工资及其他(待遇)照

常付给。

(三)特别休假

下列情况下,没超出公司其他规定范围的,报酬待遇照常付给。

1.婚假、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