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机构是一个由综合性机构和专门性机构所构成的,在实施员工福利的过程
中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组织系统。综合性员工福利机构,即员工福利委员会,是对本单
位各层次各部门的员工福利工作实行全面和统一管理的机构。专门性员工福利机构,是指
在员工福利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分管特定福利项目的机构。一般有:
(1)员工福利基金管理机构,分管员工福利基金的提取、使用和储存,以及福利补贴发放、
产品(服务)优待、员工互助基金等项事务;
(2)
员工住宅管理机构,分管员工住宅资金的筹集、建设规划、分配、物业管理等项事务;
(3)员工生活管理机构,分管员工食堂、员工医务机构、员工幼儿园和子弟学校、公共澡堂
等员工基本生活服务机构;
(4)
员工文体管理机构,分管员工业余文化娱乐、体育方面的事务;
(5)
女工福利管理机构,分管女员工所特有的各项福利事务。
4.
员工福利基金
员工福利基金是企业依法筹集,专门用于员工福利支出的资金。它是员工福利事业的财力
基础。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员工福利基金的来源不一,基本有三个渠道:
(1)
按法律规定从企业财产和收入中提取;
(2)
企业自筹;
(3)
向员工个人征收等。
员工福利基金不同于一般企业财产,与全体员工的基本利益密切相关,受到法律的
特别保护,我国立法中的特别保护措施有:
(1)
任何部门不得没收员工福利基金;
(2)员工福利基金有优先补偿权,企业宣告破产时,尚未依法提取的员工福利基金,应尽
先依法足额提取;
(3)不提取或少提取员工福利基金的企业将受到行政和经济处罚,侵占和贪污员工福利基
金的,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5.
员工的社会福利
(1)社会福利定义为一种社会事业或社会机构,主要指政府机构与社会服务间的有组织联
系,以协调个人和团体在社会生活、公共健康及人际关系等方面的需求,增进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