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在办理试用手续时,应交验如下证件
原件,并留存相应的复印件:
1、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
2、人事资料表中填写有职称的应提供职称证件;
3、应聘工种属特种行业,须按劳动部门规定持有特种行业操作
证;已被录用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交验相关证件,延期转正或辞退。
第八条 本公司岗位出现空缺,优先录用内部员工,为公司员工
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第九条 员工选聘需先进行考核、测试;管理人员选聘一般采取
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条 选聘程序
1、一般员工选聘:
(1)公司发布内部招聘信息,员工填表报名;
(2)公司会同原任用部门对报名员工进行考查;
(3)对考核合格人员,呈权限领导核准。
2、管理人员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