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虽有明细、但不真实,每次报账所有明细雷同:文件夹、钢笔、打印纸、复印
打字;
C、所附明细不盖章。
4、电话费报账存在问题的:
A、预交费报账,不是实际话费;
B、实际话费不够标准的,以充值卡报账;
5、住宿费及补助存在问题的:
A、报家庭所在地住宿费的;
B
、夜间行程报住宿费的;
C
、多开住宿费用的;
D
、超标准报销住房费用;
E
、探亲、休假按出差标准报销补助的;
F、包头属公司总部所在地,不报销补助;
G、没有车票报销住宿费的,必须书写详细说明;
6、粘贴存在问题的:
A、粘贴不整齐,横三竖四;
B、所附张数不准确;
C、不填所附张数的;
7、丢失票报账的:
A、丢失票据后用其他票据顶替的;
B、用复印票报账的;
第三部分 附则
本制度 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开始执行, 如有与本制度相冲突的制度或
文件,以本
制度为准。
附表三:
招待费说明表
时间
地点
招待对象与职务
招待目的
金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