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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车辆管理制度
版本号/修改号
02
文件编号
AM-XZ-2012-CL01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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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差数里程的燃油费。驾驶人员应该认真负责填写,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
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
每月根据开具派车单与车内《出车登记表》进行不定期抽查。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每月
需做出车辆维修、保养、保险、违章处理以及加油的月费用统计报表。另每车需要建立相
关档案。
十二、经呈准的非公用派车,使用人应负担使用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于用车完
毕后连同行车证照、车匙一并缴交采购部。
十三、车辆执行任务完毕回厂发现燃油不够时,驾驶人应给车辆加油,以保证车
辆随时执行外出任务。车辆加油由公司统一办理的加油卡支付,加油卡由计划部经理
保管。司机加油之后需要在加油小票签名交到计划部。
十四、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司机下班时,应将车匙交
保安室保管,保安人员严禁私自操作、动用。公司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
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
十五、 违规与事故处理
15.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
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如有车辆外借,须有总经理签字。
15.2 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15.3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
公安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
拟定/日期
张三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