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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档案管理

   

版 本 号

修改次第

页次/总页数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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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1.

目的
为完整系统地保存公司的各类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
务,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

3.

定义

3.1.

档案:分类保存的文件和材料。

3.2.

声像档案: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
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4.

职责
由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行政办公室负责监督。

5.

程序

5.1.

档案的管理范围

5.1.1.

政府部门颁布的政策性、指令性文件;

5.1.2.

政府部门、总部、其它公司针对本商场的批复、指示、通知、要求等;

5.1.3.

商场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料;

5.1.4.

公司文件;

5.1.5.

人事资料;

5.1.6.

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等有关文件;

5.1.7.

财务资料;

5.1.8.

物业的管理、维修、保养计划、记录等资料;

5.1.9.

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保洁等相关资料;

5.1.10.

商户资料、商户合同等;

5.1.11.

公司领导讲话和年终总结;

5.1.12.

其他经济、外包合同;

5.1.13.

音像、图片资料;

5.1.14.

其他要求归档的重要文件。

5.2.

其 中 5.1.   中 的 5.1.3. 、 5.1.7. 5.1.8. 、 5.1.9. 5.1.10. 由 相 关 部 门 妥 善 保 管 ,
5.1.6、5.1.12 的正本由办公室保管,副本由相关部门保管,其余各项均由行政办公室
归档保管。上述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据为己有。

5.3.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音带、录像带、摄影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
部分组成。

5.4.

声像档案的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
划定保管期限。

5.5.

文字性档案的保存期限: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
依下列规定办理:

5.5.1.

永久保存

5.5.1.1.

公司章程;

5.5.1.2.

组织章程及办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