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档案管理
版 本 号
修改次第
页次/总页数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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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完整系统地保存公司的各类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
务,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
3.
定义
3.1.
档案:分类保存的文件和材料。
3.2.
声像档案: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
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4.
职责
由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行政办公室负责监督。
5.
程序
5.1.
档案的管理范围
5.1.1.
政府部门颁布的政策性、指令性文件;
5.1.2.
政府部门、总部、其它公司针对本商场的批复、指示、通知、要求等;
5.1.3.
商场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料;
5.1.4.
公司文件;
5.1.5.
人事资料;
5.1.6.
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等有关文件;
5.1.7.
财务资料;
5.1.8.
物业的管理、维修、保养计划、记录等资料;
5.1.9.
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保洁等相关资料;
5.1.10.
商户资料、商户合同等;
5.1.11.
公司领导讲话和年终总结;
5.1.12.
其他经济、外包合同;
5.1.13.
音像、图片资料;
5.1.14.
其他要求归档的重要文件。
5.2.
其 中 5.1. 中 的 5.1.3. 、 5.1.7. 5.1.8. 、 5.1.9. 5.1.10. 由 相 关 部 门 妥 善 保 管 ,
5.1.6、5.1.12 的正本由办公室保管,副本由相关部门保管,其余各项均由行政办公室
归档保管。上述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据为己有。
5.3.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音带、录像带、摄影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
部分组成。
5.4.
声像档案的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
划定保管期限。
5.5.
文字性档案的保存期限: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
依下列规定办理:
5.5.1.
永久保存
5.5.1.1.
公司章程;
5.5.1.2.
组织章程及办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