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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为考核各车间、各部门的出勤率提供可靠依据。

11

缺勤记录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经部门负责人

审核生效的考勤表,一经上报,如无特殊原因,不得以任何理
由更改。

12

各部门考勤员应在 26 日前将所负责考勤汇总

上报人力资源部。

13

发生人员岗位变动的,考勤记录应随同本人一

同变动,以保证考勤的连续性。

  

第四章 请假规定

14

病假。

员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可申请病假,假期根据病

情确定。连续休病假四天以上的,须提供正规医院开据的病假
条或诊断证明,否则以事假计。

病假期间待遇如下:

1

员工病假在 2 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

员工病假超过 2 个月的,从第 3 个月起按照下列标

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3

员工的婚假、丧假、产假、事假及年休假与病假不得

重叠使用,即员工在休假上述五种假期间患病,公司将不

再另给病假。

15

事假。

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