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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合同中涉及专业技术的条款进行审查;

2

 

、对合同中涉及特定标的物技术指标进行审查;

3

 

、技术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三)法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

1

 

、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

 

、对合同的严谨性进行审查;

3

 

、对合同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4

 

、法务人员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公司审计部依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

审计、监督。负责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提出监督建议或做出监督决定。

 

第十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责任制,承办人应对其职务行为负责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切实执行本制度,凡因违反规定操

 

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章 合同的起草与签订

 

第十五条 凡国家或本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并应按

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如无国家或本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

合同具体内容由各承办部门负责起草,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

 

权利义务清楚,最后由公司法务人员审定。

 

第十六条 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

 

清楚准确。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一般状况,包括当事人全称、注册住址、电话、银行帐号

 

等;

 

(二)标的,指货物、劳务、项目等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三)数量和质量要求(指标),包括验收的标准和质量异议期的约定 ;

 

 

(四)价款、酬金及其支付方式,含各种可能发生费用的分担;

(五)合同履行的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以及履行过程中各方义务及

 

风险责任的划分;

 

(六)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