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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条 试卷评判要求

考试结束后,阅卷人员应秉持公平、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试卷评判的工作。

第 3

  

章 附则

第 9

  

条 招聘笔试工作组织成员在招聘监考中,发现有与自己存在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担

任本次本场考试的监考工作人员。

第 10

  

条 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或有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应

从严处罚。

第 11

  

条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对违反考

场纪律的应聘人员,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第 12

  

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核部门

修改日期

512  面试与录用管理制度

面试与录用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为规范本企业招聘面试与录用工作,提高面试质量,广纳贤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原则

(1)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原则。

(2)择优录取原则。

第 3

  

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招聘的面试和录用工作。

第 2

  

章 面试实施管理规定

第 4

  

条 面试分工

(1)普通员工面试

人力资源部负责普通员工的初试,用人部门经理负责普通员工的复试。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用人部门

经理共同做出录用决策。

(2)中层管理类岗位面试

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经理负责中层管理类岗位的初试,总经理与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中层管理人

员的复试,最终由总经理做出录用决策。

(3)高级管理类岗位面试

人力资源部负责高层管理人员的初试,总经理负责高层管理人员的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