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条 试卷评判要求
考试结束后,阅卷人员应秉持公平、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试卷评判的工作。
第 3
章 附则
第 9
条 招聘笔试工作组织成员在招聘监考中,发现有与自己存在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担
任本次本场考试的监考工作人员。
第 10
条 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或有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应
从严处罚。
第 11
条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对违反考
场纪律的应聘人员,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第 12
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核部门
修改日期
5.1.2 面试与录用管理制度
制
度
面试与录用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为规范本企业招聘面试与录用工作,提高面试质量,广纳贤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原则
(1)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原则。
(2)择优录取原则。
第 3
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招聘的面试和录用工作。
第 2
章 面试实施管理规定
第 4
条 面试分工
(1)普通员工面试
人力资源部负责普通员工的初试,用人部门经理负责普通员工的复试。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用人部门
经理共同做出录用决策。
(2)中层管理类岗位面试
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经理负责中层管理类岗位的初试,总经理与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中层管理人
员的复试,最终由总经理做出录用决策。
(3)高级管理类岗位面试
人力资源部负责高层管理人员的初试,总经理负责高层管理人员的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