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
索引号 人力资源管理
019
第四节
员工退出
步骤
涉及部门
步骤说明
1
人力资源部劳
动用工管理员
根据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待岗政策,劳动用工管理员由员
工绩效考核方面的记录情况以及各部门经理和员工直接
主管出具的对员工工作表现的意见,初步拟定部门待岗
人员名单
2
各部门经理、
员工
部门经理与待岗人员进行面谈,向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
员工意见。双方在员工待岗处理意见表的面谈记录上签
字,部门经理完成待岗处理意见表需部门填写的部分,
交人力资源部
3
人力资源部经
理
审批部门上交的人员待岗处理意见表,保证处理意见的
公正性、对员工评价的真实性
4
人力资源部劳
动用工管理员
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后的待岗人员名单公示,如果有
异议,则接人事纠纷处理流程,如果没有异议,则将待
岗人员名单及解决建议递交总经理审批
5
总经理
根据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经理意见审批人员待岗申请表,
再次对处理意见的公正性进行审查
5.1
总经理
审核不同意该员工待岗申请表,结束该员工待岗流程,
并交人力资源部调整待岗人员名单
5.2
总经理
审核同意该员工待岗申请表,将签批后的员工待岗申请
表交回人力资源部
6
人力资源部劳
动用工管理员
下发签批后的待岗人员名单和待岗通知单
6.1
各部门
领取待岗人员名单和待岗通知单
6.1.1
各部门
将待岗通知单下发给相关人员,通知其待岗
6.1.1
待岗员工
接受待岗培训,接培训管理流程
6.2
人力资源部经
理
与各部门待岗人员签订待岗协议
1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