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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 OO 二~二 OO 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3]102 号)的要求,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
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91 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标准共分 27 章和 7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直流电机;

中频发电机;交流电动机;电力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互感器;油断路器;空气及磁吹断路
器;真空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套管;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电力电缆线路;电容器;绝缘油和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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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避雷器;电除尘器;

二次回路;1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1kV以上架空电力线路;接地装置;低压电器。 

与原标准相比较,本标准增加了如下内容: 
(1)术语; 
(2)对进口设备进行交接试验其标准的执行原则; 
(3)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固有振动频率测试及模态分析; 

注:

《大型汽轮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动态特性的测量及评定——绕组端部固有振动频率测试及模态分析》DL∕T 

735—2000。 

(4)气体绝缘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及变压器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项目; 

(5)互感器、断路器、电除尘器的部分试验项目及试验标准; 
(6)电力电缆线路的交流耐压试验及交叉互联系统试验; 
(7)接地装置的试验项目及接地阻抗值的规定。 
(8)增加了四个附录: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方法;电流互感器保护级励磁曲线测量方法;电力

电缆线路交叉互联系统试验方法和要求;特殊试验项目。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

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 33 号,电话:010 一

63424285)

。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 编 单 位: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 

参 编 单 位:安徽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武汉高压研究所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输变电公司 
广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 
江苏省送变电公司 
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山东电力建设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