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无疑都与一个国家的民族特点息息相关,不同程度地渗透着整
个日本民族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日本企业特别是大公司和政府机
构在经营制度上就产生了某些根植于日本文化的共同特征,美国
“
”
人认为这种经营模式是日本所独有的,称其为 日本式经营模式 。
这一经营模式的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中西方企业管理者都非常关注
“
”
的 终身雇佣制 。
终身雇佣制,是日本企业战后的基本用人制度。是指从各类学
校毕业的求职者,一经企业正式录用直到退休始终在同一企业供
职,除非出于劳动者自身的责任,企业主避免解雇员工的雇佣习
惯。所谓终身雇佣制,并不是法律或成文规定意义上的制度。在日
本的法律和企业制度中,根本没有关于雇主必须实行终身雇佣制
“
”
的规定,不论干好干坏都不能开除意义上的 铁饭碗 。
通过 1947 年颁布的《雇佣保障法》,政府逐渐有能力阻止雇主
公开招聘雇员或雇佣因工作必须改变居住地点的雇员。这些综合
措施加强了雇主的权力,使他们可以拒绝雇员的加薪要求。作为
制约措施,政府还颁布了一个条例,禁止雇主解雇雇员。这也是
日本企业长期以来坚持终身雇佣制的真正原因。他们为雇员提供
职业保障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出于不得已。
然而,尽管有如此严格的法律限制,日本的雇佣制还是使雇员
感到自己有作为主人的优越性。
2 终身雇佣制的优势
美国某咨询公司的主管大卫·
“
基佛说: 他们说裁员是最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