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传说,说《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有一段时期认为自己的小说语言艰涩,不
易读懂,为了让自己的小说语言流畅,通俗易懂,他每天晚上读一段《民法典》
,
以助文风的改进。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法律的重要性和改造国民思想的伟力:
清末为挽救大清王朝的覆灭,第一件事就是五大臣出洋考察,回来修改法律;孙
中山创建中华民国,第一件事情也是制定《临时约法》
,各国莫不如此。共和国
呢?建国后第一件事情做什么?废除六法全书!
(大家可以讨论如果不废除的话,
可能目前的中国会是什么样子的)
前面讲的是法律为什么如此重要,学习法律,对于每个中国人来说是多么的
重要,可是有人又说了:重要又能怎么样?能当饭吃?我一般不和每天只想着吃
口饭的人讨论问题,所以就不回答这么愚蠢的质问了;但有人也提出了很现实的
问题:法律如此重要,但在我们现实当中却是,
“偌大一个中国,竟无学法之人
一席之地。即便有幸进入法律圈子,也发现里面竟也是蝇营狗苟,污气漫天:律
师成为站街拉客之皮条客,或如李庄等成为阶下囚。整日汗流浃背,委曲求全,
即使挣得几个血汗钱,但也透支了整个人一生的体力脑力,以致出卖无价之尊严;
法官虽貌似神气,竟无处不受审判委员会等诸“领导”之领导钳制。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喊喊而已,也就一神话。至于司法干部、法学教授,更已成为党与政
府之喉舌、专政之刀把子。法治法治,唯有治民而已,哪有半点法治之精神!”
这些情况笔者我难道看不到吗?
对于这些,我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只告诉大家一句海涅(还是拜伦?忘了)
的诗:
“冬天近了,春天还会远吗?”我们要充满希望。
讲完法律的重要性,我们要简单讲讲法律的发展过程。
我在以前一片文章《中国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一文中这样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