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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传说,说《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有一段时期认为自己的小说语言艰涩,不

易读懂,为了让自己的小说语言流畅,通俗易懂,他每天晚上读一段《民法典》

以助文风的改进。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法律的重要性和改造国民思想的伟力:

清末为挽救大清王朝的覆灭,第一件事就是五大臣出洋考察,回来修改法律;孙

中山创建中华民国,第一件事情也是制定《临时约法》

,各国莫不如此。共和国

呢?建国后第一件事情做什么?废除六法全书!

(大家可以讨论如果不废除的话,

可能目前的中国会是什么样子的)

前面讲的是法律为什么如此重要,学习法律,对于每个中国人来说是多么的

重要,可是有人又说了:重要又能怎么样?能当饭吃?我一般不和每天只想着吃

口饭的人讨论问题,所以就不回答这么愚蠢的质问了;但有人也提出了很现实的

问题:法律如此重要,但在我们现实当中却是,

“偌大一个中国,竟无学法之人

一席之地。即便有幸进入法律圈子,也发现里面竟也是蝇营狗苟,污气漫天:律

师成为站街拉客之皮条客,或如李庄等成为阶下囚。整日汗流浃背,委曲求全,

即使挣得几个血汗钱,但也透支了整个人一生的体力脑力,以致出卖无价之尊严;

法官虽貌似神气,竟无处不受审判委员会等诸“领导”之领导钳制。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喊喊而已,也就一神话。至于司法干部、法学教授,更已成为党与政

府之喉舌、专政之刀把子。法治法治,唯有治民而已,哪有半点法治之精神!”

这些情况笔者我难道看不到吗?

对于这些,我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只告诉大家一句海涅(还是拜伦?忘了)

的诗:

“冬天近了,春天还会远吗?”我们要充满希望。

讲完法律的重要性,我们要简单讲讲法律的发展过程。

我在以前一片文章《中国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一文中这样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