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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
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
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一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

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自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
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

             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

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
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

             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三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

生产安全。

   

第二十四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

志,不能混料

             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五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

生产过程中

             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

捡起。

   

第二十六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

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
配件须以明确的表示区分

             放置。

   

第二十七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

并将所有的

              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

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

及公共垃圾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
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九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

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三十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
论价值多少一律叫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依照
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生产管理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