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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汽车保险业务的客观实际上看,时限的起点应当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了全套索赔单证。保
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在接受了被保险人提供的全套索赔单证之后,就应向被保险人签发接收单证的
凭证,并以此作为计算时限的依据。 

(二)影响赔案周期的因素 

  影响赔案处理周期的因素主要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 
  (1)外部因素通常是指非保险公司的因素,主要是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处理周期。因为在交通事
故的处理过程中包括对责任的认定和对损失的认定。责任认定较为简单,主要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
地调查,参照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就可以进行。而对损失的认定往往就复杂得多,这也是目前制约交
通事故处理周期的主要因素。交通事故的损失一般分为两部分:车辆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车辆的
修理本身需要一定的时间,而有的车辆在修理过程中需要采购大量的零配件。目前,制约修理工期
的主要因素是,一些进口车辆等待从外地购买甚至国外进口配件的时间。人身伤亡的损失认定则需
要待伤员痊愈出院后才能最后确定,有的重伤员的痊愈需要数个月,甚至 1 年以上的治疗和康复期,
而只有待这些伤员痊愈出院之后才能确定医疗费用和伤残程度。所以,这些外部因素常常在相当大
的程度上制约了保险事故处理的周期。 
  (2)内部因素则是指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资料之后进行内部理赔、核赔和划付赔
款的过程。影响保险公司内部因素的主要原因有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保险公司内部应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包括内部各个环节的工作时限制度,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应当注意提高理赔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避免由于这些人员的技术因素导致效率降低,还
要加强对理赔人员职业道德的培养,增强服务意识。 

(三)赔案周期控制的意义 

  保险公司对案件处理周期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对案件处理周期的控制,可
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避免合同纠纷和诉讼。理赔工作是保险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也是保险人履约的重要内容。如果保险公司不能按照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理赔,势必构成保
险公司的违约,甚至违法。其次,由于保险合同的射悻特点,被保险人是通过少数的案件处理认识
和了解保险公司的,所以,对这些案件的处理将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信誉。而信誉对于保险公司
的意义远远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它事关保险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五、未决赔案的管理 

(1)未决赔案管理的意义 

  未决赔案是指已经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赔付结案的案件。 

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和存在一定数量的未决赔案是正常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未决赔

案的存在都是正常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未决赔案的管理,通过管理可及时了解动态,掌握经营
的情况,提高保险公司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同时,通过对未决赔案的管理可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
水平,体现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竞争优势。 

(二)未决赔案的管理程序 

  未决赔案的管理包括立案、撤案和结案 3 个环节。 
  (1)加强对立案的管理。有的公司将报案等同于立案,这是造成未决赔案管理混乱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