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2)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新入场班组、人员进行三
级安全教育。
(3
)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用电机具设备及时进行安全验收。
(4)督促施工单位随时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5)督促总、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
七、就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监理应采取有针对性、行
之有效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1)对明显违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章节
相关条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以书面形式责令立即整改,必要时
可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待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并经监
理复查合格后,方可签署复工令。
(2)对违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的行为,视
情节轻重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暂缓下一
道工序质量验收。
随着社会变革进一步深化,社会各界对监理概念的认识会逐
步统一到为业主提供项目全过程或者阶段服务上来,监理工作内
涵和职能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以满足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和加
入 WTO 后监理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要求。但在现阶段,结合我国建
筑业的实际发展水平,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两层分离的
客观现实,监理企业若能有效介入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不仅可以
“
”
保证 三控两管一协调 顺利实施,增加监理企业对施工方的综合
监控能力,而且对工程的顺利开展和计划的如期实现,对增强监
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