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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检查中,忽视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只负连带责任,又因缺乏对工程质量罚
款的细则,重罚或无依据处罚给监理单位增加了经济与心理重负。

  五是:建设监理单位的不良竞争

  建设监理单位过度膨胀,恶性竞争较为普遍随着工程建设监理的全面推

行,有些地方监理单位一哄而上,迅速膨胀。管理双轨制,这不仅使 三控、二

管 难以协调,而且大大降低了监理的权威性和成效。没有充分发挥监理人员
在项目建设中的主要作用,监理人员没得到应有重视。

  正视上述几个问题,并及时解决每有利于建设监理地位的提高,使工程
建设监理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方向发展,从而高效益、高质量、高
水平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因此,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严格监理资质管理 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
重要措施。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是自
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朱镕基总理和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

关于 严禁在一个经营实体内和同一行政间接直接管辖范围内搞设计、施工、

理 一条龙 作业 的指示,实际上就是要对传统的建设体制进行改革。禁止这种

同体监理 的根本措施是要把监理单位从母体内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

实体。包括一些设计科研单位、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设立的监理单位(监理部、监理公司等),也应该与母体单位脱钩。总之,监
理单位都要改组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监理行
业。我们建议,这些单位在与母体分离后如果暂时还不能独立的,可以通过合
并加强的办法,将其改组成独立的监理法人实体。因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尽快修订与颁布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把国有监理单位的改制工作纳
入改革计划,使国有监理单位真正成为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

 

学、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2.加速监理单位的改制进程 力争在尽短时间内,使所有的监理单位都做
到政企分开,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为由职工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允
许个人独资形态的监理公司和合伙形态的监理公司,由出资者承担无限责任。
在实现上述改制时,不应过分强调国有企业参股或控股,因这种方式尽管在
一定程度上使企业有经营自主权,一旦经营权与所有权尚未全部分离,并没
有触动国有权属,职工与企业分离问题没有解决,因此并不能从根本上调动
职工的积极性,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

  3.制定发展监理事业中长期规划 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投资力向、技
术人员的后继和分布为依据,制定可行的有参照价值的监理发展规划,对各
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数量、人员需求、知识结构做出预测,提出要求,
并以此为依据,强化管理工作。

  4.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 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
备高技能、高素质。如果不是这样,实施建设监理就没有什么意义。要保证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