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协助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交付测量基准点,督促承包单位作好施工准
备;
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4.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
5.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6.编写监理实施细则;
7.参与或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8.参加或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
3.2.2 施工阶段:
1.签发开工令;
2.对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监控:
1)监控工程材料与构配件质量;
2)监控工序质量;
3)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4)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5)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6)协助建设单位提出设备采购计划,组织设备的调试验收;
7)跟踪进度计划,监控工程进度;
8)组织工程会议,协调工程有关各方关系;
9)进行工程计量,签署付款凭证;
10)处理工程变更事宜;
11)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2)处理工程索赔,调解合同争议;
13)审查承包单位的技术资料,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初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