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设备、工具及器具购置费用支出汇总表(08 表)
(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支出汇总表(09 表)
第十四条 工程决算数据软盘包括工程决算文件和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包括以下内
容:
(一)合同段工程决算表(10 表)
(二)工程全同登记表(11 表)
(三)变更设计登记表(12 表)
(四)变更引起调整金额登记表(13 表)
(五)工程项目调价登记表(14 表)
(六)工程项目索赔登记表(15 表)
(七)计日工支出金额登记表(16 表)
(八)收尾工程登记表(17 表)
(九)报废工程登记表(18 表)
(十)工程支付情况登记表(19 表)
第十五条 工程决算表应按照规定的填表说明编制,基础数据应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
随时填写,使工程决算与工程管理紧密结合,保证基础资料的完整性,提高管理工作的
规范性。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小型项
目可参照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04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