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受到惩戒处分者。
6、
全年事假累计 30 日以上、旷工连续 2 日以上、迟到早退累计 10
次以上的员工。
第13条 新进公司员工的试用期薪资历为基础薪资的 80%;经过试用期
被正式聘用的,执行公司的薪资标准。
四、薪资的支付规定
第14条 薪资的计算时间为每月的 1 日至当月的月末,并于次月的 5 日
发放;薪资支付日当天若逢节假日,则休假日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发放。
第15条 新员工进入公司当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薪资,每天的薪资以
月薪除以 24 确定。不满 5 天者不支付当月薪资,下月也不补发。
第16条 员工由于离职或发生内部调动、停职、复职及死亡等,严格按实
际出勤天数发放薪资。
第17条 公司与员工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等事项,应依据所签订的《劳动合
同》、
《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等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其支付的经
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应以该员工当年的基础年薪中每月实领的基薪做为计
算基数。
第18条 下列各项每月直接从员工个人薪资中扣除:
1、
个人薪资所得税;
2、
个人住房公积金;
3、
个人应支付的养老保险金;
4、
个人应支付的失业保险金;
5、
个人应支付的医疗保险金;
6、
每月应偿还各项贷款的本息(购房、购车、公司借款等);
7、
其他扣款。
五、其它
第19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20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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