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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28-2004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的型式试验,统一自动扶梯或自

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开展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型式

试验机构),以及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

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

安装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四条  在正式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本

细则附件 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中规定

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  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扶手带试样。试样应包括

一个扶手带接头,长度不应小于 500mm,两端的形式应和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设

备相适应。

    第六条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进行型式试验的前提,实施型式试验的条

件、地点、程序与合格判定规则,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必须按照《电

梯型式试验规则》执行。

    第七条  型式试验机构进行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

与方法,必须按照本细则附件 2《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方法》中的

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应当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型式试验完成后,型式试验机构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和

本细则规定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附件 3)

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书。

    第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自 2004

     

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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