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2.2.2 板表面要求及修补条件
对于具有内衬工艺的烟道壁板,其板表面的原始状态是要求严格的,而
且是相当重要的。
表面状态:除裂纹、分层、裂缝外,不超过表 2—1 中 1 列所规定的缺陷是
允许的。除此之外的缺陷必须得到消除。
打磨消缺时,打磨深度不超过表 2—1 中 2 列所规定,且打磨面积累计不
超过检验面积的 15%。
如果缺陷的深度超过表 2—1 中 1 项要求,甚至使板材的厚度小于所允许
的最小厚度,都要进行修补,修补打磨后,缺陷深度不应超过表 2—1 中 2 项
规定。
缺陷修补、打磨后,缺陷点板材厚度小于最小厚度的总面积不超过打磨面
积的 2%可以认为消缺完成。
表 2—1
板名义厚度 e(mm)
1
2
缺陷最大许可深度
(mm)
打磨的许可深度
(mm)
3≤e<8
0.2
0.3
8≤e<15
0.3
0.4
15≤e<25
0.4
0.5
25≤e<40
0.5
0.8
注:对于表面>12.5m
2
或单个厚度低于最小厚度的缺陷点,打磨面积均不得超
过 0.25m
2
。
2.3 型材尺寸公差及表面要求、修补条件
2.3.1 型材尺寸公差
进厂的原材料尺寸公差应满足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
2.3.2 型材表面要求、修补条件
对于一般要求的型材表面原则上无特殊要求,但制造商在采购时应尽可
能选择表面质量好的型材。
对于型材表面需要进行内衬施工的,有必要确定表面状态的交货技术条
件。为此,确定型材表面要求及修补条件。
表面状态:除裂纹、分层、裂缝外,其缺陷深度不超过表 2—2 中 1 项所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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