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冲厕都是用清清的自来水;另一方面由于水
价偏低,中水和普通自来水的价格差比较小,中
水的利用难以推广。
!"
! 国家关于中水的开发与利用缺乏强有力的
法律、经济及技术政策予以支持和引导
因为中水资源市场不同于其他一般产业领
域,它具有环保产业市场的共同特点,对政策、法
律的依赖性非常强,属政策型市场。在缺乏有力
的政策法律支持的市场背景下,若按市场规律任
其自由发展,其推广应用是艰难的。
!"
# 资金不足严重制约着中水设施的发展
中水工程一次性投资较大,很多企事业单位
一下子拿不出这笔钱,或者有的单位只看眼前利
益,
认为中水投资资金回收慢,也不愿意投钱。
同时由于缺乏资金,管网建设没能跟上,污水处
理厂加工处理后的中水无处可用,只能白白地排
掉,这也阻碍了中水的快速推广。
# 发展我国中水回用的建议
#"
$ 提高公众水资源意识,
支持中水利用
公众在中水回用于生产、生活上还存在着顾
虑和障碍,尤其是在家庭中推广使用中水方面。
因此要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消除人们
对中水的疑虑,提高公众中水回用的意识和觉
悟,使公众充分意识到水资源紧缺的严峻性,认
识到进行中水回用、开辟第二水源是解决缺水城
市用水矛盾的必经之路,让人们从行动上理解和
支持中水事业的发展。还可以建立不同类型的
回用示范工程,如市政景观、住宅小区中水等,通
过这些示范工程,加强宣传与教育,总结经验,将
中水利用推向全国。
#"
% 建立法律法规体系,
依法推广中水回用
我国中水发展的实践证明,城市中水回用事
业的发展需要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的支持和约
束。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中水回用方面的
国家级法律或法规。如果缺乏法律强制性条款
作为保障,仅仅依靠节水部门的一些规章制度来
规范,在执行力度、范围上远远不够。所以可以
通过颁布“回用法”或“节水法”,明确中水的应用
范围、使用中水与其它水的关系、不按要求使用
中水应受到的惩罚等相关内容,从立法和执法的
角度促进污水的资源化。
#"
! 坚持政策导向,
大兴中水使用
我国中水回用处于起步阶段,除了从法律法
规方面进行强制推广外,还应从政策方面予以扶
植。如对自筹资金建设中水设施的企业,政府可
优先提供一定的环保项目贷款,或给予财政贴
息;减免中水生产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及用水
增容费等税费,中水处理企业用电优惠;对于具
体的中水回用项目减免相关的市政配套费,或无
偿提供土地使用权;使用中水的单位可酌情减免
污水处理费,其新鲜水的水质和水量应优先得到
保证;成立专项基金资助中水处理科研项目等。
#"
# 利用价格杠杆,
促进中水回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调节和引导人们
消费行为的有力手段。推广中水回用的关键是
价格的杠杆作用,只有水价到位,中水回用才有
市场。我国供水价格长期偏低,没有充分体现水
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中的价值,水浪费现象严
重,加大了废水的排放量,处理大量的污水又要
多花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不利于水资源的可
持续利用。我国的中水项目如果单纯停留在公
益事业的层面上,而没有经济利益的驱动,那么
它的进展必然十分缓慢。要切实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要提高水价,只有当中水水价低于地表水、
地下水价格的一定幅度,低于自来水水价较大幅
度,使公众感到使用中水具有经济上的优先性
时,中水水价的价格杠杆作用才能发挥,才能引
导合理的用水消费,促进中水的推广应用。
#"
& 中水利用的产业化发展
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单
一的政府投资体制会严重制约中水产业的发展。
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的原
则,把中水设施由公益事业转变为产业,由政府
包办转变为社会承办。将中水运行设施所有权
和经营权分离,政府有能力建设的政府承建,政
府没能力建设的可按市场机制运营。对于按照
要求应该建设中水设施的单位,单位可以自建自
管,也可以采取近些年国际上较为流行的投资运
营回报模式,中水设施建设或使用单位可以不再
是工程的投资主体,而将建设和运营权都交给相
关企业,企业通过运营收费收回资金,获得受益。
通过市场激励功能,促使中水企业不断追求进
步、改善管理、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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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引国际资金,
投资我国中水市场
水资源及城市环境保护一直是世界银行对
中国城市建设投资的一个焦点。从$()&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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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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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期
废水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