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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知识资源

知识资源首先来源于技术资料的积累,一般技术资料来源于供应商设备资料、

供应商培训资料、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环保局文件、监测站技术培训、专 业
运营培训等。运营人员平时应注意搜集这些与运营 紧密相关的资料,并对这些
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存档。运营人员应掌握充足的基础知识,具有过硬的操作
本领。

4、运营公司的日常管理
4.1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制度

(1)操作人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在线监测仪器在有效使用期内应通过检定或校验。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
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 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3)建议采用国家级样品,若考虑到运营成本采用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
品对自配标样进行验证, 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不确定度范围内。标样浓度应与被
测废水浓度相匹配。每周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 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
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 液核查,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
应不大于标准值的±10%,若不符合,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并记录结果。
(4)样品的测定值应在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内。
(5)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 对试验,比对试验时,实验
室质量控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比对试验实验室监测分析方法详见《水污染源在
线 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中的表 2,比对试
验相对误差值应满足 HJ/T355-2007 表 1 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
(6)样品的采集和保存要严格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1-2002)

的有关规定,实施全 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4.2

监测数据与运转要求

在连续排放情况下,化学需氧量(COD)水质在线 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

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
监测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至少每小时获得一个监测值, 每天要保证有 24
个测试数据;pH 值、温度和流量至少每 10 分钟获得一个监测值。间隙排放期间,
应根据厂家 的实际排水时间确定应获得的监测值。

对于 COD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TOC 水质在线

自动分析仪、UV 吸收水质在线自动在线监测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监测数
据数应 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
对于 pH 值、温度和流量,监测数据数应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的 6 倍。
设备运转率应达到 90%,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数量要求。设备运转率公式如下:
设备运输率(%)=实际运行天数/企业排放天数×100%

5、监测系统的维护工作
5.1 每日工作

(1)运营单位应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
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 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每 48 小时自动进行 TOC、氨氮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及 COD 水质
在线自动监测仪、UV 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零点和量程校正。

5.2 每周工作
每周 1~2 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 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