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励磁系统的故障
7 发电/电动机的运行
7.1 发电/电动机的运行方式
7.2 发电/电动机的启动、并列、运行、停机及工况转换
7.3 变频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
DL/T 751-2001
Code for hydraulic turbine generato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轮发电机运行的基本技术要求、运行方式、运行操作、检查维护、事故
处理等有关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工业系统 10MW 及以上的同步水轮发电机(10MW 以下的同步水轮
发电机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亦适用于抽水蓄能机组的发电/电动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
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
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7409—1997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
GB 7894—2000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GB 8564—1988 水轮发电机安装技术规范
DL/T 491—1992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装置运行检修规程
DL/T 583—1995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
DL/T 622—1997 立式水轮发电机弹性金属塑料推力轴瓦技术条件
3 总则
3.1 一般要求
3.1.1 每台水轮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和励磁装置(包括励磁机) 均应有制造厂的定额铭
牌。蓄能机组应分别标明发电、抽水两种工况下的定额铭牌。
3.1.2 为了检查制造、安装和检修后的质量以及掌握发电机的参数和特性,应按照国家和
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试验,以决定发电机是否可以投入运行。
3.1.3 运行中的发电机本体、励磁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冷却系统等主要附属设备应保持
完好,保护装置及测量仪表和信号装置等应可靠和准确。整个机组应能在规定参数下带额
定负荷,在允许运行方式下长期运行。
3.1.4 发电机主要部件结构的改变,应做技术经济论证,并征求制造厂家的意见,报上
级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