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
事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进行监督
检查。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
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
成。
第七条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