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技术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工程变更签证。如果甲方拖着不办,要理直气壮直到努力签
到为止,如放弃不签或隔年不签,每次按 200 元处罚。
6.15、施工过程中,对于甲乙双方所有来往函件都要有双方签收单,并要编号登记,建
好台帐,该回复的要及时回复,没有回复的一次罚责任人 100 元。重要的要有项目经理、
公司经理把关签字。
6.16、安装队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接到施工图纸后,必须提供一份施工翻样,一个
月内拿不出的罚款 500 元。
7、安全管理制度
7.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
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 100 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 200 元。
7.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
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 100 元。发生 1000 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
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 200 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
“
”
采取 三不放过 的原则。
7.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
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7.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
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 100 元罚
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 200 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