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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行理论、实作考核,导致对 三新 人员的学习情况不掌握,对其实际技能状况不清
楚,也是造成本次伤害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 5
条 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应按《电力设备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并合格者。
第二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 6
条 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
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备进出线全部断开的作业。
2、邻近带电作业,系指变配电所内停电作业处所附近还有一部分高压设备未停电;
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平行接近,安全距离不够者;两回线以上同杆架
设的线路,在一回线上停电作业,而另一回线仍带电者;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巢、紧
杆塔螺丝等的作业。
典型案例:1988 年 4 月 20 日 11 时 25 分,xx 供电所红铁电
源施工架线,电力工刘 xx 在施工牵引导线时,导线接触农电低压
“
”
线,致使低压线波动碰及远处 红九线 高压线路,造成瞬间放电,
使刘 xx 触电死亡,年龄 20 岁。
原因分析:1、供电局地方高压与农电线路跨越距离不够;2、未
按规定搭设越线架。
3、不停电的作业,系指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作业。如更换绑桩、
涂刷杆号牌、修剪树枝、更换灯泡、检修外灯伞等的作业。
4、带电作业,系指采用各种绝缘工具带电从事高压测量工作,检修或穿越低压带电
线路,拆、装引入线等工作,以及在高压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针对作业性质及内容,正确区分作业种类,作业采取正确而完备的安全措施是确保
作业安全的基本前提。
第 7
条 在电力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
1、工作票制度(包括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和转移工地制度;
5、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
典型案例:1964 年 4 月 22 日,王 xx 在 xx 中心配电室备用柜安装接地警铃和功率
因数表,当完工后从柜上下来时,不慎脚滑,身体倾斜,使右脚接近柜子下面的带电联
络开关,致使王 xx 触电,幸亏采取了及时的抢救措施,才保证了王 xx 的生命安全,造
成重伤事故。
原因分析:
1、施工组织者忽视了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停、检、挂制度。
2、配电值班员交接班不认真,没有按工作票要求检查是否已拉开联络开关,停电不
彻底。
3、开工前工作执行人与操作人均未确认是否停好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