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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主导者,在电力供应不能满足经济发

展需要时,在电力市场没有真正形成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有序地

腾出负荷空间以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是必要

的。当电力供需形势出现大的波动时,管理措施对平衡电力供需矛盾

的作用更为突出。我国很多电力供需紧张的地方通过实施有序的用

电行政管理措施,如调整部分企业的周休日、调整工业企业设备检修

时间、安排规模较小而能耗较高的企业停产、安排企业转移用电负

荷避峰以及安排非连续性生产企业轮休、组织调整作业程序等,较好

地稳定了当地社会正常的用电秩序。

()经济措施

为解决电力负荷不均衡问题,

电力部门逐步实现 削峰填谷 措

施。将每日分为几个不同的电力负荷时段:高峰时段、平峰时段与低

谷时段等,电价在维持平峰时段电价不变的基础上,通过高峰时段电

价上浮,低谷时段电价下浮,用经济手段将高峰时段的用电转移到低

谷时段,均衡电网负荷。这是实施电力负荷管理的主要激励手段,是

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调控目标和客户利益的有机结合,改变了过去单

一依靠拉闸限电等行政手段调整电力负荷的做法。这样可以有效地

发挥电价的经济杠杆作用,鼓励用户削峰填谷,合理用电,尽量避让用

电高峰,从而有效地减少了用电负荷的峰谷差,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

尽可能地发挥了机组的效益,提高了用电客户、电力企业和整个社会

的经济效益。

()客户自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