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主导者,在电力供应不能满足经济发
展需要时,在电力市场没有真正形成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有序地
腾出负荷空间以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是必要
的。当电力供需形势出现大的波动时,管理措施对平衡电力供需矛盾
的作用更为突出。我国很多电力供需紧张的地方通过实施有序的用
电行政管理措施,如调整部分企业的周休日、调整工业企业设备检修
时间、安排规模较小而能耗较高的企业停产、安排企业转移用电负
荷避峰以及安排非连续性生产企业轮休、组织调整作业程序等,较好
地稳定了当地社会正常的用电秩序。
(二)经济措施
为解决电力负荷不均衡问题,
“
”
电力部门逐步实现 削峰填谷 措
施。将每日分为几个不同的电力负荷时段:高峰时段、平峰时段与低
谷时段等,电价在维持平峰时段电价不变的基础上,通过高峰时段电
价上浮,低谷时段电价下浮,用经济手段将高峰时段的用电转移到低
谷时段,均衡电网负荷。这是实施电力负荷管理的主要激励手段,是
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调控目标和客户利益的有机结合,改变了过去单
一依靠拉闸限电等行政手段调整电力负荷的做法。这样可以有效地
发挥电价的经济杠杆作用,鼓励用户削峰填谷,合理用电,尽量避让用
电高峰,从而有效地减少了用电负荷的峰谷差,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
尽可能地发挥了机组的效益,提高了用电客户、电力企业和整个社会
的经济效益。
(三)客户自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