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低到 30 mg/L 以下,再进行综合处理。有经验表明,可采用处理出水稀释法来消除 S2-对
生物处理的影响,不需要进行分隔处理,而直接进行综合处理。东南大学设计的南京制革
厂废水处理站,采用的处理流程为调节池→初沉池→生物处理,生物处理采用的是氧化
沟,该氧化沟沟宽 6 m,有效水深 3 m,沟内水流平均流速 0.4 m/s,做如下两个假定:①
废水进入氧化沟后经过 1 周的循环,其中的 S2-经曝气氧化后全被去除(被氧化成单体硫
或硫代硫酸盐);② 废水一进入氧化沟后,横向扩散很好,横断面上各点水质完全相同。按
S2- 的极限允许浓度 30 mg/L 进行计算,理论上可得该氧化沟进水 S2-的最大允许浓度为

 

7776 mg/L.从 30 mg/L 到 7776 mg/L 可以看出稀释法的巨大作用。当然,在实际运行中①,
②两条假定不可能完全做到,故实际进水最大允许浓度远远不能达到 7776 mg /L.根据该
厂长达 12 年的稳定运行经验表明,在调节池出水 S2-不超过 100 mg/L 的情况下,S2-对氧
化沟的稳定运行是完全没有影响的,而且氧化沟出水 S2-始终在排放标准 1 mg/L 以下。这
是稀释法成功应用的一个例子。
    (3)清水稀释法。这种方法只有在废水中的毒物为稳定性毒物,不能采用处理出水稀释,
工厂内部及其附近又没有其它废水可以用来稀释它,而且这种毒物又不能采用分离法或
转化法去除时才能使用。这是由于①这种方法的不经济性。采用清水稀释本身就要花费大
量的水费;原水采用大量的清水稀释后,处理投资和运行费都要增加。②随着环境管理的
加强,已由浓度排放控制过渡到排放总量控制。
    实例:南京某石化公司化工二厂废水处理站,进水 COD 为 6 000 mg/L,但同时含有
CaCl 250 000 mg/L,如此高的盐度将会极大地抑制生物处理的正常运行,所以在生物处
理之前必须对盐加以适当处理。考虑到生物处理对 CaCl2 无去除或转化作用,其它的分离
或转化方法又不经济,该厂地处郊区,附近无其它工厂或本厂的另类废水可利用来稀释 ,
故设计单位与甲方商量后采用了清水稀释法,即将原水加清水稀释 10 倍,将 CaCl2 浓度
降为 5 000 mg/L 后,再进行深井曝气法处理,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3.2 转化法
    化学物质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表现毒性,比如,硝基苯毒性较大,转化为苯胺后,
毒性就大为降低。Cr6+的毒性很大,可是被还原为 Cr3+后,毒性就大为降低。所以,可以
通过化学方法,将有机废水中的毒物转化为无毒或毒性较低的物质,以保证生物处理的
正常进行。这种方法对稳定性毒物或非稳定性毒物均适用。采用这种方法一定要注意两个
问题:①转化后,稳定性毒物的浓度必须在生物处理极限允许浓度以下,非稳定性毒物
的浓度必须保证生物处理的正常运行;② 最终出水中,毒物浓度也应满足排放标准。
    实例:化工废水中的硝基苯是一种毒性较大,可生化性较差的物质。直接对它进行生物
处理,由于毒物负荷的限制,使得生化曝气池的 BOD 负荷极低,效率不高。故绝大多数
工程在废水进入曝气池之前进行预处理,用化学法(比如亚铁还原)将硝基苯转化为苯胺,
苯胺与硝基苯相比,其毒性大为降低,而且可生化性大幅提高,使曝气池 BOD 负荷大大
提高。
    3.3 分离法
    利用分离的手段,将废水中的毒物转移到气相或固相中去,以保证废水生物处理的正
常运转,这便是分离法的原理。此法对稳定性或非稳定性毒物均适用。采用这种方法时应
注意如下几点:①分离后,废水中稳定性毒物浓度必须在生物处理的极限允许浓度之下 ,
非稳定性毒物的浓度必须保证生物处理的正常运行;② 必须保证最终出水各项指项(包括
毒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③ 转移到气相或固相的毒物必须进行妥善处理,不允许出现二
次污染。
    实例:制革废水中 S2-是一种毒物,我们可以向废水中投加 Fe2+使之形成 FeS 沉淀去
除,出水可以直接进行生物处理而不受 S2-的影响,沉淀的 FeS 可以送去制砖或进行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