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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信用人寿保险是指为保全住宅贷款定期付款销售等分期偿还债权,由贷款提供机
构或信用保证机构作为投保人

(受益人),以与其发生借贷关系的众多分期付款债务人作为

被保险人,同保险人签订的一种团体保险合同。
  

(三)团体养老保险

  团体养老保险是指员工退休后,由保险人一次性按保险金额向退休员工支付一笔款项
供其养老生活所用,这种团体保险称为团体养老保险。
  不过,随着企业年金的发展,近年来,团体员工的退休保障逐渐由团体养老保险转向
企业年金保险。
  

(四)团体终身保险

  团体终身保险则是指以团体或其雇主为投保人,团体员工为被保险人,一旦被保险人
死亡,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死亡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产品。
  

(五)缴清退休后终身保险

  缴清退休后终身保险是一种以企业年金方式设立的团体终身保险,团体的员工自行负
担保险费,逐年约定缴清,每年保障的差额由团体的雇主以购买定期保险的方式来弥补。
  

(六)团体遗属收入给付保险

  团体遗属收入给付保险,以团体或其雇主作为投保人,团体所属员工为被保险人,员
工的遗属作为受益人,团体或其雇主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约定在员工死亡时,由保险
人向死亡员工的遗属给付死亡保险金。
  

(七)团体万能寿险

  团体万能寿险,团体雇主一般不为团体万能寿险缴付任何保险费,所以,团体万能寿
险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团体保险产品。不过,如果团体的规模较大,可以按该团体的经
验数据收取死亡率费用,而且收取的管理费用比个人保险产品低。
  团体健康保险
  团体健康保险是指以团体或其雇主作为投保人,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其所属员
工作为被保险人

(包含团体中的退休员工),约定由团体雇主独自缴付保险费,或由雇主与

团体员工分担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分娩住院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其住院期间的
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看护费用,以及在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分娩致残疾时,由保险人负责
给付残疾保险金的一种团体保险。
  

(一)团体(基本)医疗费用保险

  在这种团体健康保险中,当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开始后,因疾病而住院治疗时,保
险人将负责给付其住院费用、治疗费用、医生出诊费用以及透视费用和化验费用等。
  

(二)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也称团体高额医疗保险,是以排除基本医疗保险中的诸多限制为主
要目的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
  

(三)团体特种医疗费用保险

  团体特种医疗费用保险主要包括团体长期护理保险、团体牙科费用保险、团体眼科保健
保险等。
  

(四)团体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

  团体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又称为团体残疾收入保险,它是以团体或雇主作为投保人
以团体下属员工为被保险人,由保险人承担补偿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伤害或疾病而丧失收
入的责任的一种团体保险。
  团体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以集体名义投保并由保险人签发一份总的保险合同,
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其团体中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它不是一个具体的险种,而是一种承
保方式。团体保险一般有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