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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 年建设部颁布的 194 号文件,是继〈97>290 号文件颁布之后另一个有重大影响

的文件。这就是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的资
质标准。在这个文件中规定了从事智能建筑设计和智能建筑系统集成的设计机构和系统集
成机构应当具各的专业资质条件。它是建设部进行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
程设计管理在智能建筑方面的具体体现。由于这一文件涉及到专业市场的准入条件,对整
个行业震撼很大。1998 年底进行了第一批试点,此后直到 2000 年底其审批了获得专业资
质单位 700 余家,其中设计机构,系统集成单位和子系统集成单位大约各占三分之一。如
今,这一条件已被社会所接受,成为参与这一市场投标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这个专业资
质己成为整顿智能建筑市场力度很大影响很大的措施,试点之后已转入正常运作,每年

 

定期审批。

  近十年的智能建筑建设,建成了一批技术水平很高、设施完善、效益明显、管理到位的
智能建筑。通过这几年工程实践的锻炼成长了一大批与国际水平毫不逊色的设计、安装技
术人员队伍。这里,也应当包括在外国企业中工作的我国技术人员,以及广大的代理商与
系统集成商,他们能更早更快地接触到最新的技术成就,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把最先进的

 

技术和管理经验介绍过来。

  但是,从总体上看行业管理和市场的整顿还仅仅是开始,特别在技术上还缺乏统一
的规范要求,为此,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在 2000 年 7

月颁布了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

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这部由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为主编,由北京市建筑设计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和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为副主编单位制
定出的国家标准,其内容较五年前的上海地方标准更为切实,基本上总结了近十年智能
建筑的建设经验。又有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及公安部三个部派出的专家制定。此标准己于
2000 年 10 月实施,应能对统一技术要求起到作用。有关智能建筑的施工验收规范亦己开

 

始制定。

  经过这些年的建设,智能化建筑的诸项需求业己深入人心,新建公共建筑,对于楼
宇设备的自动化、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系统、消防系统等,均已成为新建筑的

必备要求,在此,情况下, 智能化 系统的提法有淡化的趋势。这其实是好事,只有这样

 

才能说明这些功能是真正普及了。

  近两年来,智能化建筑己从写字楼发展到住宅和居住小区的智能化。在这方面,建设
部住宅产业化推进中心做了大量工作。在 1999 年年初召开的住宅智能化座谈会基础上,
同年 4

月,住宅产业化办公室与勘察设计司联合发文在全国开展申报 全国住宅小区智能

化技术示范工程 ,经过几个月的申报与筛选,在 2000 年初评出七个示范小区方案。今后
对这几个小区的实施还将进行跟踪,竣工时将进行验收并对此后的运行进行观察。1999
年 8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八个部委 关于推进住宅产业

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推动住宅现代化、智能化和信息化给予了
强有力的支持。1999

年底,住宅产业化推进中心颁发了 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工

程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试行稿),这对于规范住宅及小区智能化市场起到了统一口径

的推进作用。与此同时,颁发了 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大纲 ,对于

 

智能化示范小区作出了具体的实施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