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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参加股份公司审批管理的项目及专业分公司和地区分

公司审批管理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检查、接收、保管建设项目档案实体。

  

第三章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九条 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应当坚持 三同步 的原则,

即下达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同时明确项目档案所包括的内容、要

求及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档案的职责;检查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同

时对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审定工作进行检查;工程竣

工验收与竣工档案的验收同步进行。

  

第十条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和档案部门密切配合,项

目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参加项目施工交底会、参加项目工程质量

和进度检查、参加工程重大设备到货开箱验收、参加项目工程

竣工验收;项目申请立项后,即应设立档案资料专人、专岗或

专门机构负责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应当建

立档案工作人员网络和重要档案资料流向网络,对建设项目档

案资料实行跟踪管理、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应当把档案工作纳入工程建

设计划,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纳入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

职责。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应将档案管理要求列入监

理管理和招标承包合同中,明确各方面对档案工作的责任。

  

第十二条 应加强对项目执行中形成文档的过程控制,

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从而保证工程质量鉴定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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